
本报讯(记者 张南) 昨日10时20分许,长春市南关区永春人力资源市场内人群摩肩接踵,厕所里突然传出的一声婴儿啼哭让嘈杂的大厅安静了许多。“有人生孩子了!”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人群蜂拥到大厅一角的女厕门口。随后,一张苍白的年轻面孔出现在众人眼前,她把孩子给了一位中年妇女,想要离开……
女孩厕所里产下女婴
上午是人力资源市场人最多的时候,里面求职的人员很多。厕所位于大厅最里面的一个角落,记者赶到时,女厕所的门已经上了锁。“刚才‘120’来了,把大人和孩子都拉走了。”人群里有人说。
来市场求职的市民张先生目睹了事情的整个经过。他说,女孩是一个人进去的,20分钟左右也不见出来,后来就听到里面有小孩的哭声。一位中年妇女推门要进,没推开。随后女孩好像是没力气了,中年妇女推开门,看到女孩正蹲在那,脸上戴着口罩,孩女婴的脐带已经弄断了,放在她脚边的地上。
孩子送人她想要离开
中年妇女把衣服脱下来递给女孩,让她把孩子包起来。中年妇女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关切地问女孩:“要不要了?”女孩说:“不要了。”说完便向外面走去。快到门口时,被保安拦下。有人看女孩裤子上还沾着血迹,马上打了“120”。
生产前像是在找工作
说起这个女孩,在这里找工作的几个人对她似乎不陌生。张先生说,女孩姓李,没结婚,曾在这里找工作。
据张先生介绍,女孩就住在附近公寓,曾做过饭店服务员,经济条件并不好。平时他们之间没有太多的接触,对她家的具体情况也不了解。由于冬季的衣服穿得很厚,所以在女孩生产前,没有注意到她身体的变化。
昨日10时许,张先生看到女孩在大厅里站着,好像是在找工作。后来好像走了,不长时间又回来,但此时女孩的脸色不怎么好。一位招工人员过来问她:“你要找什么工作?”没等她回答又看她神情不对,就走了。接着女孩便转身往厕所里面走。
被送到医院母女平安
10时40分,120急救中心救护车赶到,女孩被送到长春市妇产科医院,婴儿被送到新生儿室,医院派出医生为女婴做检查。女孩只说出自己的姓名,却不说自己家属和孩子父亲的联系方式,身上没有太多的钱。
而在医生为孩子做检查时,女孩又悄悄离开医院,出门上了一辆出租车想要离开,后被人叫回。
医院决定为母女免费进行检查。女婴是足月生产,重3公斤多,一切正常。但女孩在分娩过程中有裂伤,需要入院治疗。
中年妇女医院等候想收养
那位用衣服包孩子的中年妇女一直在医院等候,据中年妇女讲,她听到孩子哭声时要推门进去,但女孩不让,从门缝中看到孩子放在地上。中年妇女就说:“这样不行,得把孩子包起来。”说完便将外套脱下来递了进去。女孩出来时她听女孩不想要这个孩子,就想到自己有个亲属不能生育,想将孩子抱回去让亲属收养。
中年妇女还说,女孩说她20岁,家住农安县,处了一个男朋友,孩子是男友的,但现在找不到男友,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所以才不想要。可在医生那里得到的答案却是女孩已经21岁,且已结婚。
母女被接走离开医院
昨日18时,记者再次来到医院,扶贫疗区的夜班护士称,在她们16时接班之前,母女就已经出院。听她同病房的人介绍,15时50分左右,一对自称来自黑龙江的中年男女将女孩和婴儿接出医院,那名想收养婴儿的中年妇女也随之离去。至于她们去了哪里,大家都不知道。
孩子父亲有抚养义务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李伟律师表示,弃婴的行为是违法的。另外,即使女孩同意将孩子送给中年妇女,她也不可以直接将孩子抱走。按照法律规定,婴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方可被其他人收养,但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另外,法律对收养人也是有要求的,收养人必须是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三十五周岁,另外,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很多人对孩子的未来担忧,李伟律师对此强调说:“按照《婚姻法》中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此处的子女既包括婚生也包括非婚生。所以,即使这个女婴是非婚生孩子,其父亲也有抚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