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为适当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和进步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市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根据有关规矩印发了《重庆市普通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管理措施办法》(渝学位信息2002,8号)。《措施办法》第4条第3款规矩:“参和由市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全国大学英语4级以上(含4级)考试,成绩合格。”当前,由于全国大学英语4、6级考试合格证的发放方式进行了改革,只发给考生成绩单,而不是合格证。因而,难以确定参和全国大学英语4、6级考试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其外语成绩是否到达和原合格证对应的分数衡量标准条件。为此,现就《措施办法》第4条第3款的具体执行通知如下:
一、所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者,必需参和由国务院学位会托付、市学位办组织的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
二、为统一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外语水平衡量标准条件,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措施办法》第4条第3款中有关“或全国大学英语4级以上(含4级)考试成绩合格。”的条款停滞执行。
3、由市学位办组织的重庆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为每年6至7月份,考试时间为9月份,如有特殊状况需更改时间,将在网站上面(httb://degree.cqedu.cn)发布通知。请各高校告知考生同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考试通知、网站上面报名信息等。
4、本着以人为本,便利考生就近参和外语水平考试的原则,省级学位办之间经过协商,可以互认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凡我市高校希望本校注册考生在外省参和当地考试的,学校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市学位办提出书面申请,提出下一年度考生在外省参和考试的计划好的策划,并附考生根本基本信息清单。由市学位办统一规范和考生所在省市协商和安排管理。逾期申请,不予受理。凡未经市学位办赞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参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其所的成绩不能够认可能不能够认可以作为我市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依据。